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、《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》、《陕西科技大学工会工作条例》,为明确各基层分会委员会(以下简称基层分会)工作职责,切实做好基层分会工作,结合我校基层工会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基层分会接受校工会和基层党组织的双重领导,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,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。
第三条 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走群众路线,把基层工会办成“职工之家”,工会干部成为“职工之友”。
第二章 基层分会基本任务
第四条 基层分会要依照法律法规,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基层工会工作。
1、执行会员(代表)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,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。
2、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,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,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3、参与二级单位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重要会议。协调劳动关系,调解劳动争议。
4、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,征集合理化建议,配合校工会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、表彰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
5、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,搞好“三育人”工作。
6、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。
7、办好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,改善职工生活。
8、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。同歧视妇女的现象作斗争。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,做好保护工作。
9、扶贫帮困,开展为职工结婚、生育、生病、退休、受灾及亡故等送温暖活动。
10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,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。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。做好新会员的接收、教育工作。
11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好工会财产。
第三章 基层分会、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
第五条 基层分会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,由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经基层党组织同意后报校工会批准,任期三年。基层分会一般设主席一人,根据需要,可增设副主席一人,
第六条 基层分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,领导机关是基层分会会员(代表)大会,其职权是:
(一) 审议和批准基层分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。
(二) 讨论并决定基层分会工作的重大问题。
(三) 选举基层分会委员会。
第七条 基层单位职工(代表)大会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,是本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,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。基层分会是基层教代会的工作机构。
第四章 分会主席和分会委员职责
第八条 基层分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,分会委员要有较明确的分工,各负其责;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,密切配合。
第九条 分会主席职责
分会主席对本单位工会工作负全部责任,领导和协调分会各委员的工作。
1、主持召开分会工作会议、分会会员(代表)大会、分会小组长会议,组织执行和贯彻本分会委员会、会员(代表)大会的决议;传达和落实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的指示。
2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根据校工会和本单位工作安排,制定年度分会工作计划,于年终做出工作总结,并将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报送校工会。
3、参与二级单位(学院、部、处)关系职工切身重大利益的会议,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,切实搞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;搞好教代会有关工作,负责贯彻和实施教代会的决定。
4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,关心教职工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,帮助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、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
5、积极开展工会的宣传教育、文化体育、生活福利、劳动保护、女工、青工等方面活动,做好单位送温暖活动。
6、搞好教职工遵纪守法教育,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,积极投身于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工作之中,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7、抓好分会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各工会委员和小组长的作用,支持他们大胆工作,团结带动工会积极分子努力把本分会建设成“职工小家”。
8、负责分会财务开支的审批。
9、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第十条 分会委员职责
在分会主席的领导下,各基层分会委员,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。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,各基层分会应科学合理的安排分会委员的职责。各基层委员的职责一般如下:
(一)组宣委员
1、组织、宣传委员,要做好分会会员的发展、会籍管理、学习组织工作。及时办理好新会员入会、关系接转、保留会籍、自动退会和开除会籍手续,按标准及时收缴会费。
2、抓好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。掌握职工思想动态,搞好两级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,总结交流工会小组的工作经验,负责各项组织统计工作。
3、协助分会主席和教代会代表团团长,做好两级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的有关工作。
4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,接受会员和教职工代表的申诉,并向分会主席、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取得合理解决。
(二)女工委员
1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女教职工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、业务素质。做好女教职工中先进典型的推荐、宣传工作。
2、维护女教职工和儿童的合法权益,同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。
3、及时了解女教职工在工作、学习、婚恋、生育、身心健康方面的困难和问题,热心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4、组织开展有利于女工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5、协助两级工会搞好“三八”节的纪念活动。
(三)文体委员
1、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和参加校院两级主办的群众性文体活动。
2、管好用好本单位购置的文体活动器材
3、负责本单位全民健身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。
(四)福利委员
1、关心教职工生活,及时反映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困难、意见和要求,
2、做好校院两级福利发放工作。
2、协助党政领导和分会主席搞好单位职工结婚、生育、生病、特困、意外、死亡等方面送温暖活动。
(五)青年委员
1、配合党政加强青年教职工的队伍建设,团结引导青年教职工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,出色完成教学、科研和管理任务。
2、根据本单位青年教职工的特点、意愿和条件,积极开展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思想教育、业务培训、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。
3、及时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意见、要求和呼声,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,积极要求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予以解决;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解释宣传工作,使他们对学校的困难予以理解和体谅。
4、了解本分会青年教职工的职称、进修、婚恋、住房等基本情况,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。